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升博体育官网32岁女子被18岁前男友性侵致怀孕!女子:一夜四次我很害怕

2024-07-19 03:28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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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升博体育官网32岁女子被18岁前男友性侵致怀孕!女子:一夜四次我很害怕因为夫妻感情不和,结婚多年的黄女士选择和丈夫结束了这段婚姻。离婚后的黄女士并没有自暴自弃,反而更加注重保养,经常去健身房健身。

  正是因为如此,已经32岁的黄女士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很多,不知道的以为黄女士是20多岁的大学生呢。

  单身久了,自己一个人总归是孤单的,黄女士便想着找个对自己的好的男朋友。可能是因为上段感情受挫,形形色色的人也遇到不少,其中不乏有想当黄女士男友的,但是她却总觉得不合适。

  这天,黄女士再次来到自己常来的那家酒吧,点了酒后便找了个位置坐下。这时旁边一个年轻帅气的男子(申某)注意到了她,便走上前搭讪。

  黄女士没少被搭讪,待抬眼看清男子长相后,黄女士把搭讪的话咽了下去。又高又帅的年轻帅哥自然也勾起了黄女士的兴趣,两人便聊了起来。

  申某性格很好,并且很会聊天,尽管两人刚认识,他也不会让气氛尴尬。黄女士对此也非常欣赏,结束后两人互换了联系方式。

  加了联系方式后,申某常常通过微信对黄女士嘘寒问暖。随着两人越来越频繁的联系,黄女士对申某的感情也开始有了变化,两人聊天内容逐渐暧昧。最终由申某捅破了这层窗户纸,两人正式确定了恋爱关系。

  跟申某在一起后,黄女士仿佛回到了大学时代,热恋中的两人恨不得黏在一起。黄女士也越来越依赖申某。

  但越是这样黄女士就越患得患失,因为申某才18岁。为了不让他觉得两人年龄差距大,黄女士从来没跟他讲过自己的真实年龄,当然包括黄女士离过婚的事情。

  但纸终究包不住火,如所有过了热恋期的情侣一样,两人之间的问题渐渐显现出来了。申某发现两人的三观差异极大。

  在一次偶然间,申某得知了黄女士的真实年龄。便在背地里对黄女士进行了调查,在得知黄女士离过婚后,申某非常地气愤,感觉黄女士一直在欺骗自己。

  此后,黄女士又回到了最初离婚时的状态,常常一个人去酒吧买醉。酒吧的员工看到黄女士独自一人喝的烂醉,便上前询问需要联系其家属来接她吗。

  或许是太过于思念申某,黄女士便将他的联系方式说了出来。接到电话后的申某本不想来,但考虑到她的安全问题还是将其送回了家。

  两个月后,黄女士来到派出所报案,称自己被人了,民警为了调查具体的情况,便打电话通知申某来派出所接受调查。

  申某到派出所后,知道是黄女士报得警,便跟黄女士发生争执,认为是黄女士在诬陷自己,黄女士也激动的表明升博体育官网,自己已经已经怀孕,孩子就是申某的,这就是申某自己的证据。

  申某也跟辩解道:那晚自己将黄女士送到小区门口后,黄女士请求自己把她送回家,到了家后又主动要与自己发生关系。且发生关系时黄女士已经处于醒酒状态了,因此自己并没有她。

  而黄女士之所以控告他,是因为两人那次的性行为导致黄女士怀孕了。本想用孩子让申某回心转意,但遭到了拒绝,处于报复才报警污蔑他。

 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,警方一时也无法判断究竟谁对谁错。最终警方也因为证据不足,没有对黄女士的案件进行立案。

  有网友认为:既然是男女朋友关系,就不存在强不的说法,男女朋友之间发生性关系,根本算不上。

  我国刑法规定,行为人在违背妇女主观意志的前提下,采用暴力,威胁或者其他手段,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,构成罪。

  本案中,虽然黄女士怀孕了,但也只能证明黄女士跟申某发生过性行为。考虑到双方曾是情侣,加上黄女士报警的时效问题,因此无法保证当时两人发生关系时究竟是强行还是自愿,

  其次,根据我国刑诉的相关规定,公安机关立案的前提之一是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。也就是说根据已有的证据已经能够说明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实。

  本案中,黄女士以申某自己为由,向公安机关报案,则需要一定的证据证明申某确实实施了行为。但黄女士除了能证明自己怀孕之外,没有其他任何证据证明申某在与自己发生关系时违背了自己的意愿。

  并且因为时间已经过了两个月,公安机关也无法取得相关的证据,因此无法证明申某确实过黄女士,根据罪行法定和疑罪从无原则,最终也无法对申某进行定罪。

  当然,网友所说的男女朋友之间不存在的说法也是不对的。男女朋友之间,如果男方在违背自己女朋友的意志的情况下,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,同样也构成罪。

  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,本案中,一方面,虽然黄某隐瞒自己的年龄跟婚史,对申某进行欺骗行为。但该欺骗行为是为了能跟申某进行正常的恋爱行为,并不以非法占有申某的钱财为目的。

  另一方面,黄女士并没有从申某那里索取到任何财物,因此黄女士的隐瞒行为是一般的欺骗行为,不符合罪的构成要件,不构成罪。

 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,行为人捏造事实对他人进行诬告陷害,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,构成诬告陷害罪。

  本罪不仅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,同时也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。在客观上表现为故意捏造他人的犯罪事实,并且向司法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告发,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。

  本案中,黄女士虽然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被人,但她并不属于故意捏造他人的犯罪事实,虽然公安机关最终并没有立案,但其原因并非报假案,而是因为犯罪证据不足无法立案。

  因此黄女士对申某的控告行为从手段上就不符合诬告陷害罪中的“故意捏造他人的犯罪事实”,所以黄女士对申某的控告行为不构成诬告陷害罪。

  本案也再一次说明了法律不是万能的,法律是存在局限性的。很多时候,法律查明的事实也是可能跟客观事实有出入,我国确立罪行法定及疑罪从无原则,就是为了有效减少及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,是保障的具体体现。

  本案也警示广大男性朋友,在与女性发生性关系时,一定要尊重女性,不能为了满足自己一时的私欲,强迫女性与自己发生性关系,最终害人害己。

  当然作为女性,一定要保护好自己,如果不幸被侵犯时,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,及时报警,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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